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联动价格填报和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
——来源:浙江省医疗保障局
发布时间:2024-11-28 11:00:25 点击率:238
各相关药品生产(供应)企业:
根据国家和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精神,现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在线交易药品联动价格填报和价格联动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价格填报和联动产品范围
本次价格联动的范围为: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产品,不包含国家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、普通大输液、罕见病特殊药品、大病医保产品、廉价药品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药品。其中,浙江省省级、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,在执行中若外省产生更低价格的,应在新价格执行后30天内主动递交价格调整申请。
本次联动涉及的生产(供应)企业名单见附件1。
二、填报时间、方式及要求
(一)填报时间
2024年11月27日-2024年12月6日(系统开放时间:11月27日9:00至12月6日16:00)。
(二)填报方式
各相关企业通过操作用户账号(企业须提前对操作用户设置相应的权限)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(链接:https://zhyb.ybj.zj.gov.cn)在“药品交易结算-目录管理-联动价格填报”中填写产品的联动价格和价格来源省份(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),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企业可以修改已填报的价格信息。
(三)填报要求
1.本次联动工作按品规(即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)进行,不同转换比产品按包装数量差比规则计算联动价格(填报的价格不得高于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;四舍五入,保留两位小数)。
2.联动价取值和计算方式。
本次联动的价格为2024年10月31日(含)前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且在线交易价格信息(可不包含广东、福建、重庆,非浙江省省级、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还可不包含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),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。
取同厂家同品规所有包装数量外省的在线交易价格,按包装数量差比规则先计算出转换比为“1”的差比价单价进行比较,确定差比价计算基准价。
通过差比价计算基准价确定转换比为15的价格最低,为差比价计算基准价(非代表品价格=代表品价格×包装数量比价值。包装数量比价值计算公式为:
;K=比价值,X=非代表品包装数量÷代表品包装数量)
系统将根据计算基准价自动计算出包装价格,以该价格与浙江省现在线交易价格进行比较,取低值价格填报价格和来源省份。
3.逾期未填报的将默认以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进行联动处理,取同厂家同品规所有包装数量的最低“最小制剂单价”作为计算基准价进行联动。
4.若企业对联动价格信息有异议的,请如实填写药品价格联动相关材料,选择申诉并提交申诉材料。我中心将按照《浙江省在线交易药品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》(详见附件3)进行梳理。
三、价格联动
价格填报和梳理工作结束后,我中心根据企业填报的价格信息,开展涉及产品的联动工作。具体联动时间另行通知。联动后的价格即为我省新的集中采购价格。
五、其他
(一)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产品联动价格的填报工作。
(二)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,如实填报信息。同厂家同通用名的产品填报的价格,应符合合理的价比关系,不得倒挂。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,将按浙江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处理。
(三)企业应及时维护基础库中企业和产品的信息。涉及产品信息、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,请及时递交相关资料至我中心办理信息的变更手续。
(四)企业请妥善保管本企业的操作用户账号,若因账号丢失等原因造成价格填报错误的,责任由企业自理。
(五)联系方式
联系方式:0571-12393-2、0571-56025300;
中心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(之俊大厦西侧裙楼)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涉及的生产(供应)企业名单.pdf
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
2024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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